第三届全国中小学春节汇演
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总结近年来全国青少年音乐舞蹈教育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发掘和培养全国青少年文艺人才,推出一批“自主创新”的优秀原创作品和曲目,促进中国青少年艺术的国际交流。由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会等单位主办的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将于2012年1月13日至1月16日在北京举行,第三届全国中小学春节汇演将于2012年1月25日至1月28日在北京举行。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实况与新闻将在中央电视台或中国教育电视台于春节期间播出。
一、主办单位: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会
中国民族音乐促进会
中国少年艺术团
二、承办单位:
全国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组委会
三、媒体支持:
中央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台 凤凰卫视
四、活动名称: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春节汇演
五、活动时间: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2012年1月13日—1月16日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春节汇演:2012年1月25日至1月28日
六、活动地点:
人民大会堂 北京大学 中国音乐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
七、拟邀播出媒体:
中央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台
八、组委会机构设置:
名誉顾问:
周铁农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顾秀莲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布 赫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顾问(排名不分先后):
顾明远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
白淑湘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席
吴雁泽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刘兰芳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
金铁霖 中国音乐学院院长
徐沛东 中国音乐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王立平 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冯双白 中国舞蹈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姜 昆 中国曲艺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李 铎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欧阳中石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詹建俊 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陈爱莲 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乔 羽 著名音乐家
赵忠祥 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
组委会主任:
胡 克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主任
吴 斌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分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金铁霖 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国音乐学院院长
组委会副主任:
刘清朗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 青 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
秘书长:
陈天玲 中国青少年音乐舞蹈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北京星光少年艺术团艺术总监
副秘书长:
苏小平 中国民族音乐促进会副秘书长
张爱国 中国民族音乐促进会副秘书长
九、春节汇演及春晚录制内容:
近年来在全国各级各类青少年音乐、舞蹈比赛中涌现的优秀音乐、舞蹈、综合类获奖作品
春节汇演:个人及集体节目均可。录制时间:1月25日-1月28日
春晚录制:必须是集体节目。录制时间:1月13日-1月16日
十、演出对象:
凡于2007年之前出生,并在音乐、舞蹈、才艺、综合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儿童、青少年;在全国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作品及作者均可自愿报名。
幼儿组: 6周岁以下
少儿组:A组(7-9周岁)、B组(10—12周岁)、
C组(13—15周岁)、D组(16—18周岁)
青年组:A组(19—22周岁)、B组(23—28周岁)、C组(29—35周岁)
十一、参演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形式多样,题材新颖,具有独特时代气息及春节喜庆民族特色;强调自主创新的原创作品;选手可以同时进行两个不同项目的个人汇演活动。
十二、申报方式:
1.参演作品原则上通过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教育学会及群众艺术馆(文化馆),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各地教研室、大中小学、幼儿园、青少年宫及相关培训机构选拔推荐;
2.凡参加第三届中小学音乐舞蹈获奖作品汇演活动的获奖作品优先申报;
3.凡参加文化部、教育部组织的各类艺术展演、比赛活动的获奖节目优先申报,所有申报作品必须是在国家级各类艺术活动中获得过银奖以上的作品;
4.原则上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出3-5个音乐、舞蹈集体表演项目,晋京汇演活动节目数量限三个(通过审核才可晋京参加活动),也欢迎优秀的个人节目参加汇演。
5.条件成熟的地区可采用逐级汇演方式选送,汇演程序:报名初审、各地汇演、北京汇演、晚会录制四个阶段。
十三、申报要求:
1.填写报名表;
2.所申报节目获得的奖项及证书复印件;
3.参加此节目演出的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申报节目DVD光盘;
5.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6.大中专院校及幼儿园师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
十四、北京春晚活动内容: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活动共4天,包括:
1.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颁奖并合影留念;
2.人民大会堂开幕式,北京大学录制,中国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汇演;
3.录制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晚会将在中央电视台或中国教育电视台于春节期间播出;
4.举行第三届全国中小春节汇演活动;
5.邀请中国音协、舞协副主席主讲青少年音乐舞蹈表演及编创方法技巧;名家点评;
6.参观鸟巢、水立方外观和军事博物馆。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春节汇演活动共4天,包括:
1.北京大学开幕式;
2.中国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汇演比赛;
3.邀请中国音协、舞协副主席主讲青少年音乐舞蹈表演及编创方法技巧;名家点评;
4.参观鸟巢、水立方外观和军事博物馆。
十五、表彰及荣誉:
1.优秀组织单位将颁发“青少年艺术人才培训基地”称号;
2.优秀演出团体将被授予“文化中国·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3.优秀组织单位的领导将被授予“文化中国·全国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校长”称号;
4.优秀教师将被授予“优秀辅导老师”称号;
5.参加汇演及晚会的选手将择优评选国星奖、金星奖、银星奖、明星奖四种奖项;
6.优秀组织单位、选手及优秀指导老师的风采及成绩将入编《中国少年艺术家》;
7.部分优秀选手将在活动官方网站进行个人才艺展示。
十六、特别荣誉:
1.接受国家领导人接见并合影留念;
2.人民大会堂开幕式,北京大学录制春晚,中国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大学汇演;
3.活动涌现出的优秀集体节目将参加“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的录制;
4.“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录像将在中央电视台或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5.晚会期间对相关活动进行电视新闻片的拍摄;
6.优秀获奖选手将由本次活动组委会推荐,参加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等单位主办的第二届“文化中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美国行”暨第二届文化中国·中国青少年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总部展演活动及第七届“文化中国·维也纳金色大厅青少年文艺晚会”。费用自理。
十七、此宣传材料不构成对相关方的要约,解释权归组委会。
十八、展演经费: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收取合理的评审费、场地费、组织宣传等费用,其他相关经费通过企业赞助等多种形式筹集。
进京参加活动的选手、领队及家长等陪同人员,均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在京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十九、时间安排:
推荐报名:即日起至2011年12月15日
节目审核:2011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审核
通知结果:2011年12月25日通知晋京入围结果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春节联欢晚会:2012年1月13日-1月16日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春节汇演:2012年1月25日-1月28日
|